一、保護功能
保護執行任務的警察免受傷害并防止設備受到破壞。主要有個體保護類和主動防御類兩種。有防彈衣、防暴頭盔、護目鏡及電子防彈、防爆裝備等等。
二、追堵、攔截緝捕功能
警察經常執行圍追堵截犯罪嫌疑車輛和嫌疑人的任務,而且這些基本上是近距離操作,使得工作的危險性高、難度大。典型的有在廣西追捕番禺劫運鈔車大案嫌疑人、追捕董文語、馬家爵等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等。使用現代的記錄、麻醉、控制用的特種器械往往可以置對方于難以招架的 境地,從而順利完成任務。擔負這種功能的主要有電警棍、電擊手槍、強光手電、噪聲炸彈、爆燃彈、煙霧彈、染色彈、麻醉器、緝捕網(網槍)、橡皮子彈、路障等等。
三、觀察、搜救功能
在許多情況下,警察擔負搜救、追逃、營救人質等任務。典型的有救助登山、落水的危急人員、考察復雜地形等。用于此類任務的有新型飛機、特種警用汽車和攀爬、切割等功能用具。
四、驅趕功能
為防止聚眾活動激化釀成極端事件,在需解除帶有暴力趨向的群體時使用。如催淚彈、高壓水槍、水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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