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生器材。包括救生衣、急救包、救護箱、滅火毯、擔架等。
2、通訊設備。包括市內電話、移動電話、傳真機、無線基地臺、車載臺、對講機、擴音機等現代通訊器材。
3、非殺傷性防衛器材。包括橡膠保安棍、保安哨笛、強光手電筒、防水防爆電筒、催淚瓦斯罐、辣椒水霧噴罐、防暴槍、防爆毯、警示示意牌、警戒帶、防彈運鈔車、防護盾牌等。
4、交通工具。包括巡邏、消防、押運等崗位需要的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
5、其他器材。包括指北針、秒表、勤務表、勤務袖標、巡邏棒、繩索、軟梯、折疊梯、檢測儀、手持喊活器、路障等。
6、訓練器材。包括場地訓練器械、單員訓練器材等。既有基本身體素質訓練方面的器材,也有技能訓練方面的器材。
7、人體安全防護器材。包括防彈頭盔、防彈背心、防彈面罩、防刺服、防刺靴、反光背心、防毒面具、防化服、醫用防護服、橡膠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護帽、絕緣鞋等。
對于不同類型的保安員,可以根據不同崗位保安工作需要,將保安員裝備配備分為必配和選配兩種,必配是指安保裝備在日常保安服務中必須給保安員配備的裝備,選配是指保安服務公司可以根據保安員崗位工作需要及經濟條件有選擇地配備的裝備。同時,為了便于開展保安服務工作,根據不同的崗位需求,也需要配備一定的交通、通訊工具。根據近年來全國各地保安服務公司對保安員裝備配備的經驗,參考國外保安服務公司對保安員的裝備配備,結合我國保安員的工作性質、崗位情況及國內社會治安狀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安員裝備應當堅持以崗位需要為主的原則來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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